龙王港(中冶长天临时坝至入湘江河口段)河道常态化物业化管理劳务外包服务项目征集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25

湖南博达方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湖南湘新水务环保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龙王港(中冶长天临时坝至入湘江河口段)河道常态化物业化管理劳务外包服务项目进行采购,现采用公开征集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1采购项目名称:龙王港(中冶长天临时坝至入湘江河口段)河道常态化物业化管理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1.2采购人:湖南湘新水务环保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博达方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4项目预算:1464000.00元

1.5项目概况:龙王港(中冶长天临时坝至入湘江河口段)河道常态化物业化管理劳务外包服务:中冶长天临时坝至入湘江河口段,河道长度为5787.83m,河道平均宽度为35m,两岸里程全长约11575.65m,总面积约273327.56平方米;根据龙王港(中冶长天临时坝至入湘江河口段)河道常态化物业化管理劳务外包服务需要,需完成龙王港(中冶长天临时坝至入湘江河口段)河道常态化物业化管理劳务外包服务(垃圾打捞、水草收割、清除杂草、垃圾运输、河道巡查等)工作。

1.6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湖南湘江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xjjt.com.cn/。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2.1基本资格条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投标截止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投标截止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投标截止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投标截止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人在投标单位投标截止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2.2特定资格条件:无

2.3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征集工作进度安排

3.1报名阶段:有意参加本项目征集的供应商(于2023年10月25日—2023年10月30日止,每天9:0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持本公告第二款中的资格条件资料(一式三份,胶装成册)到湖南博达方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芯城科技园一期5栋502室)报名;逾期、报名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均不予受理。

3.2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10月31日9:00(北京时间)

3.3抽取原则:

(1)若征集审查合格供应商>20家,随机抽取5家;征集审查合格供应商≤20家,随机抽取3家单位进入下一阶段招采。

(2)进入下一阶段招采的供应商,若有放弃投标的,则从其余审查合格的供应商中随机补抽(仅允许补抽一次)。补抽一次后仍有供应商放弃投标的,则资格审查合格且未放弃投标的供应商全部进入下一阶段的招采活动。

(3)若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的,将其列入湘江集团供应商黑名单,自放弃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参与湘江集团及其子公司的依法非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不得承接湘江集团及其子公司的依法非必须招标项目。

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湖南湘新水务环保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岳麓区环湖路1177号湘江集团大厦(即原金茂广场南塔)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731-81869168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博达方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芯城科技园一期5栋502室

联系人:张先生、李女士

电话:0731-82564848

责编:邹彦男

来源:湘江集团